保証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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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證內容

1.保證期

自送達日起算3年之內(一般家俱)
※若製造商亦有發行保證書,則以製造商保證期與本保證期之中較長者作為保證期。
※展示品、特價品以及電器產品(家電、燈具、遙控器、暖氣機、USB連接埠、電動馬達等)的保證期為1年。
※門市自取商品除外。(組裝家俱、室內裝飾品等)

2.保證範圍

登錄於本保證書(購買明細)的顧客所購買的商品出現材質或結構上的瑕疵時,本店將依本保證書所記載的保證期與條件提供免費維修。(以下稱此免費維修為保證維修。)
※受理維修或更換商品之後,也不會重新設定保證期。

3.下列情形不適用保證維修

①顧客未依使用說明書記載的正確使用方法使用時
②因不適當的改造、安裝後自行移動造成損壞等時
③因火災、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損壞等時
④購買明細所記載事項與實物不符時
⑤顧客未能出示本保證書(購買明細)時
⑥因作為商業用途時造成故障及損壞時
⑦因長期使用造成表面材料、塗漆表面等的劣化或損傷、泡棉凹陷或木質部分變質等
⑧腳輪或旋轉椅的轉盤、升降桌的氣壓桿等消耗品的損壞

4.關於退貨與換貨

送達時如有商品瑕疵等情形,將提供更換或維修服務。請於送達後7日之內聯繫購買門市。

5.其他

本保證書向顧客承諾於所記載的保證期與條件之下提供保證維修。超過保證期之後若出現問題,原則上為收費維修。但若超過保證期之後出現的問題,既非正常使用上的損耗亦非經時劣化所造成,經本店查證的結果原因歸屬本店時,本店將依所須負擔的責任程度承擔適當維修費用。

■ 關於取消與退貨

當訂單確定之後,恕不受理取消。亦不受理因顧客個人因素的退貨。

下列情形為「因顧客個人因素的退貨」的一例。

・「無理由的退貨要求」
・「與房間風格不搭配」
・「商品的質感、顏色略有差異」
・「睡不舒適、坐不舒適」
・「天然素材(木紋或皮革的模樣)特有的個別差異」
等該商品本身無客觀瑕疵的退貨要求

■ 當訂單確定之後,恕不受理變更顏色、尺寸等要求,敬請見諒。

■ 購買明細兼收據即為保證書,敬請妥善保管。
(若上方蓋有收據章,即表示兼作收據。)

株式會社TOKYO interior